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方案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方案1 为实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方法、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看法(试行)、医疗器械不良大事监测工作指南(试行),推动我市药品不良反应(以下称ADR)、医疗器械不良大事(以下称MDR)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建立并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可疑医疗器械不良大事报告制度,保障全市人民用药用械平安,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ADR、MDR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提高监测工作水平和应急处理力量,成立市ADR、MDR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范围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ADR、MDR及药物滥用报告的监测、审核、应急处理和上报工作。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与实施ADR、MDR及药物滥用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准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大事,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内发生的药品群体不良大事的调查,并实行必要掌握措施。 三、工作目标、任务要求 (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