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方案五篇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水环境综合管理工作水平,扎实开展水草蓝藻打捞工作,依据水环境综合管理工作方案、水环境综合管理资金用法方法和水草和蓝藻打捞工作管理标准和考核方法文件精神,结合沿各镇(街道)水草和蓝藻发生的实际状况及专业部门的建议,制定20xx年度沿线各镇(街道)水草和蓝藻打捞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统一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由沿线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对各自辖区岸线外2公里水域内的水草和蓝藻开展集中打捞、运输处置和长效管理。 二、工作要求 1、打捞方式 水草和蓝藻打捞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管理并由各镇(街道)下属职能部门详细实施。各镇(街道)依据本辖区水域水草和蓝藻的分布及生长状况,合理支配人员、船只开展集中打捞和长效管理。 2、打捞区域 东山镇:西大缺港至白浮门(包括三山岛、余山岛和老苏东河等),共40公里;镇:缺港至吴中水源地,共12公里;镇:水源地至大风车,共8公里;香山街道:大风车至吕浦港闸(包括长沙岛、叶山岛),共28公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