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1. 招标条件 . 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4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4 4. 招标文件获取 . 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5 7. 联系方式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1. 总则 . 10 2. 招标文件 . 3. 投标文件 . 4. 投标 . 5. 开标 . 6. 评标 . 7. 合同授予 .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 9. 纪律和监督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 17 附表二:招标文 件文件澄清通知 . 附表三:招
2、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 附表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 附表八: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 附表十一:异议函 . 附表十二:异议 答复函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8 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 一 拟购安置房源入围楼 盘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市 一 拟购安置房源入围楼盘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襄发改投资【 2014】 579 号、【 2015】 201 号 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
3、人为 .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 .棚户区改造项目,北起南护城河南、南至岘首山、东至规划四季青路、西至岘山山脊文字 603 厂,包括南湖片区、荟园片区、江华北片区、江华南片区、内环南片区、陵园东片区、陵园片区 等 7 个片区,涉及征迁居民房屋约 13000 户,总建筑面积约 123 万。 .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拟搭建安置房购房平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房地产开发商(楼盘)入围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房源。 2.2 招标 内容:选定房地产开发商(楼盘)入围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房源。 3. 投标人的资格
4、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合格的房地产开发 资质; 近两年( 2012、 201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所投 楼盘必须五证齐全(五证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 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且所投楼盘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8 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
5、7 时,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 .市炮铺街 3 号 4 楼) ,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 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 并 购买招标文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市樊城区炮铺街 3 号四楼) 。 5.2 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招标人 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6、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人民政府网、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015 年 8 月 31 日 报 名 登 记 表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项目名称 所投楼盘名称 所投楼盘地址 联 系 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座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市檀溪路 联 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
7、1.4 项目名称 .市 一 拟购安置房源入围楼盘项目 1.3.2 所投楼盘价格保证期 自签订合同起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营业执照: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 资质 证书。 财务要求: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需提供2012 年度、 201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 无财产冻结 或接管;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由各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行设置。 其它要求 : 1、五证齐全(五证指 建设用地规划许
8、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所投楼盘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2015 年 9 月 9 日 16 时 00 分 地点: .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2015 年 9 月 9 日 12 时 00 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9 日 18 时 00 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2.
9、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5 年 9 月 9 日 18 时 30 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5 年 9 月 9 日 18 时 30 分 3.1.1( 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2.7 优惠比率及最高销售单价 1、各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价(并列条件)为:优惠比率及最高销售单价(元 /) 优惠比率:不低于 5%(含 5%) 各投标人根据所报优惠比率计算得出在本项目的最高销售单价。 最高销售单价的确定: 最高销售单价 =销售均价( 1优惠比率) 其中: 1、 销售均价为:由招标人提供的销售均价(根据市房管局查询的该楼盘最近三个月(
10、 5、 6、 7 月)的销售均价确定)或投标人 自定的销售均价 。 (无论投标人所投楼盘是期房或现房,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发出的销售均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2、 各投标人的销售均价由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向其发出。 3、 如投标人所报的最高销售单价与最高销售单价计算公式得出的计算结 果不一致时,即:低于计算结果的,以其报价为准,高于计算结果的,以其所报优惠比率为准,予以核算其最高销售单价。 3.2.8 是否允许 调整房源销售价格 允许,但必须符合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投标截止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 万元(¥
11、20000 元)。 2、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在2015 年 9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前到账(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要求从基本存款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提交投 标保证金。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保证金专用账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账 号: 行 号: 联系电话: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近 2 年(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3.5.3 信誉要求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3.6 是否允许 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7 签字或盖 单位
12、 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中 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投标文件须逐页盖单位章 3.7.8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 份 4.1.2 封套上 应载明的信 息及装订要求 招标人名称: .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 一 拟购安置房源入围楼盘项目 投标 文件在 2015 年 9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前不得开启 , 并在标袋封面注明“投标文件” 投标 人名称: 装订要求: 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地址: .市炮铺街 3 号
13、四楼,下同) 4.2.5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 4) 密封情况检查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 互相 检查投标文件。 5.2( 5) 开标顺序 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 构成: 5 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专家库 内的专家名单中 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7.2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市人民政府网、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4、 7.5.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由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的采用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或现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每个楼盘) : 80 万元 10 需要 补充 的其他 内容 10.1 原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单独封装,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 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15、,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 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0.4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所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5 相关费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在开标前由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缴,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向拟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标准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 1.3.1 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及要求。 1.3.2 所投楼盘价格保证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 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 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
17、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 4)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接受委托为本 招标 项目前期提供咨询或参与招标文件编制的, 但 两阶段招标 的除外; ( 3)为本项
18、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5) 被责令停业的; (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7)财产被接管或冻 结的; ( 8)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
19、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 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