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质量保证书有关质量保证书1 企业法人是食品平安的第一职责人,必需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看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平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问,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平安重要意义的熟悉,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平安第一职责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娴熟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选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四)保证根据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贴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