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商品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医药商品流通】 医药商品泛指医药商业所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及玻璃仪器等商品。 药物:凡能防治疾病、用于计划生育的物质都可以被称为药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保健食品是否是药品?兽药是药品?,医药商品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新药(New Drugs)是指化学结构、药品组分和药理作用不同于现有药品的药物。根据药品管理法 以及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药
2、品注册管理办法,新药系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不属于新药,但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2015年对新药的概念进行了更改,新药系指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特药是指国营医药商业在一定时期内供给少数医疗单位或者是特殊病列使用的进口制剂。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假药(1)药物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四、基本内容,下面几种情况按照假药处理:(1)药品所含成分于国家标准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批准生产
3、、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四、基本内容,12.劣药(1)药品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为劣药,四、基本内容,四、基本内容,下面几种情况按照劣药处理:(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或者更改药品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增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概念,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
4、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根据自己的病情,按药品标签内容、说明书的说明,自行到药房或药店购买使用的安全有效药品。在国外又译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简称OTC,此已成为全球通用的俗称。,被列为处方药的药品,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 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镇静催眠药物。 药物本身毒性较大,或有其他潜在影响的药品。如抗癌药物。 使用方法有特殊的规定的药品,如注射剂。用药时有附加要求,病人自行使用不安全,需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的药品。 自2004年7月起,购买抗菌药物必须有医生的处方。,被列为非处方药的药品,西药非处方药(23
5、类):解热、镇痛药,镇静助眠药,抗过敏药与抗眩晕药,抗酸药与胃粘膜保护药,助消化药,消胀药,止泻药,胃肠促动力药,缓泻药,胃肠解痉药,驱肠虫药,肝病辅助药,利胆药,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药,感冒用药,镇咳药,祛痰药,平喘药,维生素与矿物质,皮肤科用药,五官科用药,妇科用药,避孕药。中成药非处方药(7个治疗科):内科、外科、骨伤科、妇科、儿科、皮肤科、五官科。,医药商品流通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是指专门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独立的经济部门,根据医药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市场规律,将药厂生产的药品通过购进、销售、调拨、贮运等经营活动,供应给医疗单位、消费者,完成药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二)药品经营方式
6、,目前,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经营方式有批发和零售两种。批发是药品流通的始点和中间环节,沟通生产与使用、城乡与地区之间药品的流通(价格相对较底,周期短、数量大、品种多,利润较高)零售是药品流通的终点,是完成流通的最后过程(将整件药品拆包、分装、分类销售,周期长、人力投入大)连锁是药品零售的发展趋势,1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基础,承担日常零售业务,跨地域开办时可设立分部,14,药品销售的主要途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代理商,药品零售企业,个人消费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疗机构,处方药,OTC,OTC,1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ood Supply Practice,GSP药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所以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GSP是通过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兼营企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