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WTO规则的基本精神与民商法的理念基本一致,WTO规则体现的是自由、平等、公平的价值观念,民商法崇尚的是私权的不可侵犯和契约之自由。但在我国现阶段,民商法与WTO规则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因此,加入WTO对我国民商法理念的重构有着推动作用。 关键词:WTO规则;民商法理念;理念重构 2001年11月10日在多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批准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和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报告以及一系列其他文件,标志着中国作为一个正在迅速,正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大国加入了这个当今世界最具广泛性的、容纳140多个成员的贸易组织之中,这必定会进一步促进中国的改革开放,推动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潮流。 为了恢复中国在WTO的成员国地位,我国政府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法律制度的建设与改革。中国法律制度正逐渐与世界接轨,加入WTO对我国的民商法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WTO的基本精神与民商法的根本理念是一致的,WTO协议为我国民商法的发展和适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另一方面,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和司法尚有许多缺陷,不能适应入世后经济发展和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