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入WTO之后,WTO所有多边协定义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和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中我国承诺遵守的义务,成为我国必须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本篇文章根据WTO条约解释规则1以及专家组和上述机构报告关于纺织品与服装协定2(以下简称“ATC”)、WTO保障措施协定3(以下简称“SGA”)相关条款以及其它相关协定条款的解释,提出报告书第242段的法律解释所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根据议定书的规定,报告书第242段属于中国加入WTO法律文件的有机组成部分。4因此,对报告书第242段进行的法律解释,遵循WTO条约解释的原则。WTO法律体系中,约束相关条约法律解释的协定为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5(以下简称“谅解”或“DSU”),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6,以及GATT/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案例的相关裁定。7 1.DSU 第3.2条 WTO法律体系中,约束相关条约法律解释的协定为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谅解第3.2条规定: WTO争端解决体制在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可靠性和可预见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