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片面共同正犯/片面帮助犯/处罚内容提要: 是否承认“片面的共同正犯”,在国内外刑法学界都有不同意见,问题的关键在于如 何理解共同正犯的本质。鉴于刑法的具体规定,应当认为犯罪共同说比较符合我国的法 律环境。而根据犯罪共同说的观点,不能承认片面的共同正犯,对有关的案件,有的可 以直接按照单独犯进行处理,有的可以作为片面的帮助犯进行处理。 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犯罪形态。作为其成立要件,要求有主观上的 共同实行的意思与客观上的共同实行的事实(行为的分担)。关于共同实行的意思,是必 须存在于各个共同行为者之间,还是仅仅一方具有就已足够,这就是所谓片面的共同正 犯的问题。一、国外刑法理论界之争论(一)否定说1.全面否定片面的共同正犯与片面的帮助犯说这主要是共同意思主体说学者的见解。该说把共犯解释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心理现象, 认为二人以上由于共同的犯罪意思而结为同心一体,共同犯罪是共同意思主体的活动, 所以,共同正犯之成立,无须全体共同者均有分担实行行为的客观事实,只要共同意思 主体中一人实施了实行行为,即可视为全体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