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世纪,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推进基层民主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在这种话语背景下,以极具代表性的河南省某市一些县的乡镇作为调查、研究的样本,基于一份村民自治情况调查问卷及村民自治情况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本文将定量研究这些地区在村民法律意识、依法办事、村务公开、村民选举、村民自治管理及其他与农村法治实现相关的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定量分析,本文旨在揭示农村地区之所以存在这些困境的传统文化、民主观念、法治意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解决或者缓解这些问题的对策、出路以及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关键词】农村;法治;实证分析;问题;出路【正文】一、引言众所周知,自我国1982年宪法确认了由部分农村地区自发组建的“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2对村民委员会组织、功能和选举方式给出明确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3(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施行以来,村民自治经过了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日益成为在当今中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