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协议书房屋托管协议书1 托管方(甲方): 受托管方(乙方): 依据中华方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其全部的位于 房屋托管给乙方。 其次条 托管期: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托管,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托管的房屋如因产权或者拆迁等发生纠纷,一律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涉,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四条 乙方在托管期间对房屋有用法权,但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设施。 第五条 房屋仅作居住用法, 第六条 房屋内现有家具和电器: 第七条 房屋内家具、家电及其与水、电等相关的设施,在托管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甲方有责任将其修缮完好,也可托付乙方修理,但相关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甲方担当;假如出现人为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并担当相关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托管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同意。托管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