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质量承诺书 1、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2、我方保证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用法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状况下,运行平安、牢靠。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觉我方供应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商定时,买方可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按买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如需更换,我方准时用合格优质的产品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担当。如我方对索赔有异议,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7日以内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恳求。我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退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缘由引起的相关检测、试验、专家询问、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担当。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觉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