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平安责任书工程施工平安责任书1 为仔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做到平安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平安、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平安职责,防止和削减平安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平安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平安生产工作,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本水利工程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平安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平安生产掌握目标 各单项工程在施工与管理中,为确保各类建筑物工程施工平安、试运行平安、度汛平安、防火以及防盗等平安,保证不发生重伤残或人身死亡事 故,各类较小工伤事故掌握在1起范围以内,各类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 二、建设单位平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