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案正文 第一篇:外观设计专利案外观设计专利案外观设计专利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律师等代理的专利权人浙江力富特机械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案中取得了重大胜利。2021年1月23日,无效宣告请求人宁波托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专利权人浙江力富特机械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案,王国华律师接受力富特机械公司委托后,就专利无效请求人宁波托欣国际贸易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据以及无效理由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确定了诉辩思路。2021年7月3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案进行了口头审理,在庭审中采用先前确定的方案,庭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2021年7月1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我方的抗辩理由,维持了专利权人浙江力富特机械有限公司专利权有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决定书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7月12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轮胎架的号外观设计专利,其申请日为年月日,专利权人原为方福根,后变更为浙江力富特机械有限公司。针对上述专利权(下称本专利),宁波托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