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平安生产责任书建设工程项目平安生产责任书1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施工平安及装饰、装修工程顺当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惩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部令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火灾和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难大事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管理的职责,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签定施工治安消防平安职责书。详细资料如下: 一、职责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甲乙双方平安保卫、治安防范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保证平安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带给施工便利。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平安管理规定,并随时协作甲方的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现场四周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证对全体施工人员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了了解全体人员的来历、政治表现和遵纪遵守法律状况;保证施工人员不打架、不盗窃、不诈骗及不发生火灾事故。 4、乙方务必成立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并受甲方安保部和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