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邢临高速公路邢台至冀鲁界段 5 座桥面维修处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邢临高速公路邢台至冀鲁界段 5 座桥面维修处治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7】138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82 号,项目业主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评 标 办 法 采 用 合 理 定 价 抽 取 评 审 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 设 地点:邢临
2、高速公路。2.2 项 目 概 况 及 招 标 范 围 :( 一 ) 、 邢 临 高 速 公 路 K7+083 分 离 式 立 交 桥 、 小 沙 河 大 桥 、 洺 河 大 桥 及 滏 阳 河 分 洪 道 大 桥 等 4 座 桥 桥 面 铺 装 出 现 了 裂 缝 、 车 辙 、 水 损 害 等 严 重 病 害 。 处 置 方 案 为 将 病 害 部 分 凿 除 或 铣 刨 ,重 新 铺 筑 4 厘 米 AC-13C 改 性 沥 青 混 凝 土 ; 或 重 新 铺 筑 4 厘 米 AC-13C 改 性 沥 青 混 凝 土 +6 厘 米 AC-16C 改 性 沥 青 混 凝 土 ; 或 重 新
3、铺 筑 4 厘 米 AC-13C 改 性 沥 青 混 凝 土 +6 厘 米 AC-16C 改 性 沥 青 混 凝 土+10 厘 米 C40 防 水 混 凝 土 。 处 治 总 面 积 约 17393 。( 二 ) 、 南 澧 河 大 桥 右 幅 2 、 左 幅 2 、 3 伸 缩 缝 出 现 异 形 钢 挤 死 或 严 重 变 形 , 将 原 伸缩 缝 改 造 为 单 元 式 多 向 变 位 梳 形 板 伸 缩 缝 , 长 度 共 计 为 36.9 米 。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6 日,施工工期 120 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2.4 标段划分:本项
4、目分为 1 个合同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能有效的履行合同。近 3 年内(2014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 1 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且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5、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1 名投标人的报名。3.5 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2016 年 5 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 1 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至 2017 年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 9 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5.2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5.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23 日 9:30 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09 室(石家庄市石清路 9 号)。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
8、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交通投资集
9、团公司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邢台市高开区王快镇政府东 500 米路北 地址:石家庄市裕园广场 C-1-2602 室邮政编码:054001 邮政编码:050051联 系 人:齐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电 话:0319-3938698 电 话:0311-85288388传 真:0319-3938698 传 真:0311-852883879.附件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附件 2: 资格审查条件附件 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附件 4:评标办法
10、2017 年 5 月 31 日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附件 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省
11、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5 或 2016 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 100 万元。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近 3 年内(2014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 1 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附录
12、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 1 年(2016 年 5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项目经理 1工程师,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近 3 年内(2014 年 5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养
13、护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工作经验。项目总工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近 3 年内(2014 年 5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工作经验。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附件 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
14、和诚实信用原则;(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
15、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
16、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 5 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 5 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 3-5 名入围投标人;当投
17、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 3 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 3 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处、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4、当同一标段先后抽取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时,先抽取的投标人
18、入围,将后抽取的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注:适用于多个标段)5、当抽取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不得在本标段入围,将抽取的该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注:适用于已经确定监理单位的项目)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
19、标人默认抽取结果。附件 4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1 评标办法本条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入围投标人的产生顺序对各标段抽取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直至每个标段推荐出 1-3 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毕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同一个标段的入围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时,招标人依据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的原则从未入围投标人中重新产生入围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直至推荐出 1-3 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完毕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
20、)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不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未对投标函填写的总额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进行修改,并按要求填报了其他相关内容。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已确认合理定价清单及承诺函文字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e
21、.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以及相关日期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已确认的招标人加盖公章的全套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原件(工程量清单说明、合理定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的修改)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指定位置已加盖单位章的除
22、外)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适用委托代理人签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文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
23、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
24、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8)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9)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10)递交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所附营业执照上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一致。如果发生变更,投标人应提供了相应的变更资料复印件;b. 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与其投标文件正本授权委托书证明中的授权代理人一致;c.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内容一致。(11)投标人未对招标人给定的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合理定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招标人以书面形式
25、发出的对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的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1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5)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2.1.2 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
26、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不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规定;(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27、知”第 1.4.1 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信息与“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站复核结果一致。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不适用3.1 初步评审修改为: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3.1.2 修改为: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3.1.6 初步评审 不适用3.2 详细评审 不适用3.4.1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