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平安管理责任书施工平安管理责任书1 依据温州市训练局关于马上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平安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温教建函20_21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施工平安管理,完善各类平安防护设施,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平安,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平安生产责任书。 1、施工总承包单位法人应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根据国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平安生产。 2、应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和平安训练培训制度,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担当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平安检查,检查中发觉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准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平安隐患必需准时向主管平安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准时落实。 3、建立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平安生产管理网络,根据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平安防护设施准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临时围墙、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