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正文 第一篇: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支持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推进本市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根据支持项目的情况,由市政府批准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第三条 (管理原则)扶持资金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编制预算、确保重点;专款专用、加强管理;绩效评价、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支持范围)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和发展。从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出发,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信息、贸易、技术、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