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0中关村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办法正文 第一篇:20210310中关村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营造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进一步促进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2至3个具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2114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212858号)和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工程(2021-2021年)(中示区组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支持对象包括中关村示范区“641”产业领域创新性强和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工程”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及其成员单位、中关村科学城高校院所建设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以及应用中关村创新成果的相关单位。第三条 本资金从中关村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