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甘肃省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防范和化解扶贫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如期履行分红义务和土地流转收益不能按期兑付造成贫困户收入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扶贫攻坚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省政府“健全完善 风险防范机制,构建保险保本垫底、入股分红保底、公益岗位托底和低保兜底“3+1”的风险保障体系” 和 “全面推开 三变改革,健全贫困 户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尽可能多地增加他们的分红比例”的总 体要求,围绕防范和化解扶贫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如约履行分红义务和土地流转收益不能按期兑付
2、造成贫困户收入损失,科学制定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履约保证保险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方案,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风险保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原则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助推农村“三变” 改革,坚持普惠和特惠相结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重点保险保障,建立贫困户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收益保障机制,确保- 2 -贫困人口按期脱贫。(二)坚持依法依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金融监管要求,强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高效务实的催收追偿机制,做到依法合规防范和化解风险。(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协同推进
3、的原则坚持政府对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市场化运作,提高承保和理赔服务质量。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与保险机构共担风险损失。农牧、财政、扶贫、金融办、保监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推进试点工作。三、保险方案(一)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履约保证保险1.保险责任。保障股金吸纳方(“带贫” 龙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大户为投保人)履行入股合同约定向股金入股方(贫困农户为被保险人,也是受益人)分红的行为。即:在保险期内,当股金吸纳方未按期履行与股金入股人签订的产业扶贫项目到户资金入股分红合同约定的分红义务,给贫困农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保
4、险期限、保险金额及费率。保险期限:1 年。保险金额:分红金额(扶贫入股资金的 10%)。保险费率:按照分红金额的- 3 -5%收取保费。3.保费筹集。为体现脱贫攻坚政策导向,减轻投保人保费自缴压力,按照省级财政补贴保费 30%、市县财政补贴保费20%、龙头 企业、农民合作社或者种养大户自缴保费 50%的比例分摊保费。鼓励市、县人民政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集保费。4.承保条件。投保人信用良好,作为投保人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行为。签订有效合同,投保的入股双方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签订规范的产业扶贫项目到户资金入股合同。5.保险理赔。赔款等待期为 90
5、 天。在赔款等待期内,投保人未按时兑现股金分红的,县级扶贫、农牧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和保险机构对入股股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投保人的经营能力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分为“观察并督促分红期”和 “无能力继续经营 分红”两种。认定为“观察并督促分红期” 的,保 险机构不予 赔付;督促分红 期限内仍未履行分红责任的,视为投保人“ 无能力继续经营 分红” 。认定为“无能力继续经营分红”的,在 赔款等待期结束后,保险机构对上期的分红进行赔付,保险责任终止。(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1.保险责任。保障土地经营权流入方(“带贫” 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投保人)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向流出方(贫困农户
6、为被保险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即:在保险期间内,- 4 -土地经营权流入人未按照与土地经营权流出人所签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对于农户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及费率。保险期限:1 年。保险金额:土地经营权流转年租金(300 元/亩)。保险费率:按照经营权流转年租金的 3%收取保费。3.承保条件。投保人信用良好,作为投保人的企业法人、合作社法人或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行为。签订有效合同,投保双方必须在相关农村土地交易中心依法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流出贫困农户清单、上一期租金支付凭证或贫困农户租
7、金发放清单。4.保费筹集。按照省级财政补贴保费 30%、市县财政补贴保费 20%、自缴保费 50%的比例分摊保费。鼓励市、县人民政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集保费。5.保险理赔。赔款等待期为 90 天。在赔款等待期内,保险机构对投保人进行专项评估,认定投保人无能力支付租金的,保险机构向县、乡镇农牧主管部门报备,提示对所流转土地进行收回并协助再流转,并开展督促投保人支付租金、收集理赔材料相关工作。在赔款等待期后,保险机构赔付被保险人当年租金,保险责任终止。(三)风险防范1.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各县级政府筹资设立两个保险风险补偿基金,保险公司按照基金额的 20 倍放大风险保障总- 5
8、-额。制定严格的基金监控制度。每年风险补偿基金使用完后,由县财政按年补足,为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履约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提供一定风险保障,支持业务顺利开展。2.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履约保证保险。县政府组织监督“带贫” 龙头 企 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或大户 的入股股金流向,确保入股股金真实投入到产业发展;监控“带贫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大户的经营情况,保证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分红履约正常,保障贫困户收益。一个自然年度内,保险机构在一个县域的整体赔付金额签单保费= 赔付率。当年度赔付率低于 85%时,保险机构次年应适当降低保险费率,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将低于部分保费转作为政府风险补偿基金
9、。当年度赔付率在 150%(含 150%,下同)以内,保险机构独家承担赔付责任。当年度赔付率达到 150%时,保险机构暂停开展此项业务,由县政府组织对该项业务进行专项调查,当整改完善合作模式和流程后,再重开业务。当保险机构年度赔付率超过 150%时 ,对 150%-200%的部分,政府 风险补偿基金和保险公司按照 5:5 的比例承担赔付责任;对 200%-300%的部分,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和保险公司按照 9:1 的比例承担赔付责任;对超过 300%的部分,由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兜底。3.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当年度赔付率低于 85%时,保险机构次年应适当降低保险费率,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将低于部分保费转
10、作为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当年度赔付率在200%(含 200%,下同)以内时,保险机构独家承担赔付责任。- 6 -当年度赔付率超过 200%时,暂停赔付,在县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催收小组。当保险机构年度赔付率超过 200%时,对 200%-250%的部分,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和保险公司按照6:4 的比例承担赔付责任;对超过 250%的部分,由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兜底。4.在全省农业保险框架内开展工作。凡投保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必须全部参保农业产业保险,保证所承保的土地、种养业保险全覆盖。当所承保的农业产业发生灾因时,保险公司以赔款为托底,为投保人提供风险保障。龙头企业、农民
11、专业合作社的农险赔款,优先保障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收益。(四)承办机构全省执行统一保险费率,县级政府在选择保险经办机构时,主要以承保和理赔服务能力为考虑条件,严禁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费率。同一县(区)内的保险由 1 家保险经办机构承保,也可以由几家保险经办机构联合承保,可以优先安排县域内承办农险的保险机构承接两个保证保险。根据各保险经办机构年度承保和理赔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省级层面的组织领导本试点方案作为甘肃省 2018-2020 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重要补充,具体工作纳入全省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管理。- 7 -农牧部门负责做好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
12、险的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积极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保险承保和理赔。财政部门负责保费补贴的筹集、拨付、结算工作,加强对保费补贴的监管,对违反补贴申报程序、弄虚作假以及违规使用保费补贴等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负责指导县级政府筹资设立保险风险补偿基金工作。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相关数据,促进保险政策精准落实。金融办负责动态跟踪检查当地保险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组织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协调解决。保险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保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及保险市场秩序。(二)靠实县级政府推动落实责任县级政府是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履
13、约保证保险的推动落实责任主体。一是靠实县级政府的组织落实责任。要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做好保险经办机构选择、保费基金筹集等工作,动员发挥乡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农金室力量,引导“带贫” 方自愿参加入股分 红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全力推动保险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靠实县级政府的风险防范责任。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最大风险是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必须依靠政府管控和引导才能- 8 -有效防范。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履约风险防范机制,组建由法院、检察、公安、乡镇、保险共同参与的催收追偿工作小组,对追偿回来的金额,按照此笔业务的赔偿责任相应抵销赔款;对追偿不回的,
14、通过公开曝光恶意逃债的个人与企业信息、限制享受政府所有补贴政策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形成强有力的追偿惩戒机制。(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农牧、财政、扶贫、金融、保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入股分红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州考评,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在全省公开通报,与下一年度保费补贴预算和选择承保机构相挂钩。附件:1.各市州风险补偿基金测算表2.各级政府保费补贴测算表3.保险单- 9 -附件 1各市州风险补偿基金测算表单位:万元 入股分红风险补偿基金地区 贫困人口 贫困户数分红总额(按户均 1 万元10%的分红收益比例)补偿基金土地流转风险补偿基金(按照入股分红风险补
15、偿基金的 50%设立)定西 36.53 9.37 9370 468 234陇南 31.70 8.13 8130 406 203临夏 26.01 6.67 6670 333 167天水 25.70 6.59 6590 329 165庆阳 21.48 5.51 5510 276 138平凉 17.23 4.42 4420 221 111白银 14.64 3.75 3750 188 94武威 5.56 1.45 1450 73 37甘南 4.74 1.22 1220 61 31兰州 3.26 0.84 840 42 21张掖 1.46 0.37 370 19 10酒泉 0.29 0.07 70 4
16、2金昌 0.08 0.02 20 1 1全省 188.67 48.4 48400 2420 1214合 计 3634注:按照 2017 年底全省贫困人口统计。- 10 -举例:各县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测算,按照 35 个深度贫困县中贫困人口最多的东乡县 7.4 万人、1.89 万户为例,风险补偿基金共需要 143 万元,其中:入股分红风险补偿基金为 95万元(1.89 万户*户均 1 万元股金*10%20 倍=95 万元)、土地流转风险补偿基金为 48 万元(按照入股分红风险补偿基金的50%设立)。按照贫困人口最少的金川区 0.01 万人、25.6 户为例,风险补偿基金共需要 1920 元,其中:入股分红风险补偿基金为1280 元(25.6 户*户均 1 万元股金*10%20 倍=1280 元)、土地流转风险补偿基金为 640 元(按照入股分红风险补偿基金的50%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