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年6月 护理部,护理法律法规,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法规?,2,3,课程设置,1、护理法律法规体系2、护理法律法规范畴3、护理安全的概念4、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护理法律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2008.5.1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1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版等 以及与上述法律法规相应的一系列配套规定。,4,1,5,护理法律法规范畴,6,7,8,9,10,一、侵权行为与犯罪侵权
2、行为一般指对某人或多人的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例如:病人的知情同意权。犯罪则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犯罪分为故意和过失。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过失。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对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的正确鉴定。,11,侵权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可以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节、赔偿等方式来解决。犯罪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疏忽大意与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单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严重的后果。,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
3、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起护理纠纷时,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构成侵权,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但当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12,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13,14,15,医疗纠纷和法律上的责任,A 民事责任 - -赔偿 B 刑事责任 - -判刑 C 行政处分- -警告、停业、吊销执照等,16,案例-1,患者,男,6
4、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17,问题思考:,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 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8,案例分析1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童死亡。2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院及护士须对
5、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 护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19,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疏忽大意是指不专心致志的履行职责, 因一时粗心或遗忘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 行为,过失可导致两种后果:1、疏忽大意的错误仅损害了被护理者的 心理满足、生活利益或恢复健康的进程。(侵权行为)2、因失职而致残、致死。(渎职罪),(三)医疗事故罪,20,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1,案例,患者赵某, 50岁,因糖尿病入某医院治疗,根据病情,医嘱给予诺和灵6u ,晚睡前皮下注射。因当天未取回药,值班护士拿
6、出自行保存的一支胰岛 素给予应用,一连用了 5天。在第6 天患者办理出院 手续时,患者要回所剩胰岛素时发现胰岛素已过期 3个月,表示强烈不满,引起护理纠纷。 分析:该护士是按医嘱给患者进行治疗,所用药物也没错,也没有违规操作,那其行为属哪种行为 造成后果 医疗事故 未造成后果 医疗过失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性,案例,例:杨某,男,60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1次./分。医生疑为冠心病,给予5%葡萄糖250ml,丹参川穹嗪10ml静点,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诉胸闷无好转,也未查心电图,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梗死于家中。,22,分析:,23,犯罪:依法惩处(刑事责任)客观:
7、不作为(应及时报告医生)主观:疏忽大意。如:护士未认真听,引起患者不满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侵权:赔礼道歉。,案例,24,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己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25,护士记录的新生儿死亡前后的护理记录(1)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2)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3)4时
8、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4)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5)5时30分,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厅检查确认其已死亡。经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26,案例分析:尸检:窒息。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记录是虚假的。,27,问题:(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该如何认定?,28,过错的形式主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有害后果,仍然放任有害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
9、见到(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心理状态。,29,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每小时巡视病房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经构成一种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30,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该怎么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是应立即向同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本案中该护士构
10、成了一种故意的行为,因为也将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四)执行医嘱的合法性,31,所以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其执行,她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责任。,32,(五)书写临床护理记录时的法律意识,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造成差错事故或渎职罪。,33,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患者的损害,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处方:10%KCL 10ml 静脉推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与医嘱执行制度: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在执行。口头医嘱。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根据病情
11、更改医嘱后在执行。,(六)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成伤害的,护士负有法律责任。如急救插管,急救处理无医嘱不能处理,34,(七)护理工作中常见导致过失的原因,35,违反有关的规章制度违反护理规范和护理操作规程因缺乏经验而判断失误,发生事故的根源:,36,一念之差一技之差,要求做的必须做 禁止做的决不做,任何护理操作中都应尽到注意义务。保护病人的权益就是保护我们自己。,37,、,38,39,40,41,例:张某,女,26岁,因夫妻失和服毒自杀,入院抢救,清醒后多次说:“人活着没意思”。次日上午问护士附近有无水塘,该护士如实告知。中午交班时发现患者失踪,傍晚在医院附近水塘捞出患者尸体。,思考题:,人生没有草稿,写完今天的这张就不可能再有同样的另一张。平常的日子总被我们当做不值钱的“废纸”,涂抹坏了也不心疼,总以为来日方长,“纸张还有很多”。实际上,生活不会给我们打草稿的时间和机会,每一笔下去都无法再涂改,我们每天写下的“草稿”,都成为了人生无法更改的答卷。,42,43,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