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法之劳动关系案例正文 第一篇:劳动经济法之劳动关系案例劳动经济法之劳动关系案例【案例】1 总经理“辞退”短信“不开玩笑” 库管员获赔中国法院网讯在上海某计算机科技公司任仓库管理员的李小姐,突然收到公司总经理一则短信,让她不要再到单位上班,也就意味是炒了她的“鱿鱼”。不服单位如此的辞退方式,李小姐与公司为是辞退还是擅离职守最终闹上法院。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由计算机公司为李小姐缴纳2021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的综合保险费;支付李小姐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计2.46万余元。2021年1月1日,李小姐与计算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李小姐任仓库保管员一职,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税前基本工资为1851.50元。合同签订后,公司以银行转账形式按月发放李小姐的薪资至2021年8月。同年10月下旬,李小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赔偿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及补缴综合保险费等。同年12月底,劳动仲裁委做出了裁决后,李小姐不服部分裁决再次起诉到法院。2021年1月中旬,不服裁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