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卫会灭四害服务工作规范正文 第一篇:爱卫会灭四害服务工作规范爱卫会灭“四害”服务工作规范1. 目的为加强除四害工作,控制和消除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工作规范。 2. 范围适用于华南理工大学校区内(包括学生宿舍、课室、教职工宿舍周边及其他公共场所)。 3. 职责3.1 爱卫会负责人制订年度灭蚊、苍蝇、蟑螂计划、组织及实施; 3.2 爱卫会负责人负责临时除四害的组织和实施; 3.3 爱卫会工作人员负责实际工作的执行。3.4 负责宣传除“四害“知识,发放除”四害“药品。4、工作内容 4.1 工作计划 4.1.1 灭蚊工作计划4.1.1.1 灭蚊每年固定在4、6、8、9、11月份进行全校范围的灭蚊工作; 4.1.1.2上级单位临时通知灭蚊工作; 4.1.1.3个别单位要求单独灭蚊(收费); 4.1.2 灭蟑螂、蝇工作计划4.1.2.1灭蟑螂、蝇工作每年固定在进入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