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正文 第一篇: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1.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应由主管医生于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主管医生须即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卡随即送到感染科。2.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卡后到病区调查、核对、登记,并定期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统计、分析。3.凡发现在同一病区三例以上的相同细菌感染的病例,科室质控员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暴发流行发生,对不及时报告的个人与科室予以一定处罚。4.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在转科后已留标本报告阳性,并确诊为院内感染者,由转出科室补填登记卡并注明转归。5.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6.医院感染管理科常规进行漏报调查,漏报与隐瞒不报,予以相应处罚。医院感染流行、暴发处置原则1.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和执行管理制度。 2.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1)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