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本1()正文 第一篇:厂房租赁合同-标准版本1()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承租方负责人(下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经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属于甲方所有的厂房及宿舍楼 租给乙方使用。现双方就租赁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租赁物详细位置: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共 个月,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尚未收到乙方续租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双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尚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关系终止,乙方应立即交回物业。三、租赁面积及租金、免租期:1、厂房建筑面积约为 m2,合同期间内,月标准租金为 元/ m2(不含税),即每月应缴厂房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正),电梯使用费每月 元,卫生管理费每月 元。含税价月标准租金为 元/m22、宿舍楼建筑面积约 m2,月标准租金为 元/ m2(不含税),即每月应缴厂房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