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销售代理合同正文 第一篇:商铺销售代理合同商铺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开发的商品房,交由乙方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开发的商品房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邛海路10号橡树商业广场(南湖十二橡树)1号楼项目,目前处于准现房阶段,房屋结构为 框架剪力墙 ,地下负 一 层,地上 1,2,3,4 层商业。甲方保证乙方所销售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若发生相关的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二、甲方同意客户以下几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三、佣金结算方式:1、所售商铺部分,佣金点位按所售房款实际到款额的23%结算。1 (1)结款方式均为套结 ;乙方进场后客户一次性付款且签合同,甲方前两月按日结算佣金,最晚不得超过次日结账。第三个月每3日结算一次佣金; (2)客户分期付款均以乙方每次销售的实到款当日佣金结算。2、乙方所售的商铺佣金结算均预留3%,待乙方每月完成全部任务后,甲方在次月1号前,一并结清以前预留的3%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