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 度 林 州 市 东 姚 镇 圣 源 社 区 农 村 环 境连 片 整 治 项 目 物 资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LZYWZ2016-214 采购编号:LCGG-2016-296 招 标 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十一月 1目 录竞争性谈判公告 2第一部分 谈 判 须 知 4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16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20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322013 年度林州市东姚镇圣源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2013 年度林州市东姚镇圣源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物资(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林州市
2、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的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招标编号:LZYWZ2016-214 采购编号:LCGG-2016-296 2.项目内容:采购内容 数量 招标控制价(万元)垃圾运输车车 1 辆垃圾桶(50L) 500 个垃圾桶(240L) 100 个三轮保洁车 4 辆小型装载机 1 辆532000.00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东姚镇圣源社区污水处理厂的垃圾收集;4.招标范围:东姚镇圣源社区垃圾收集和运输物资采购;5.交货期:20 日历天;6.质量目标:合格;7.响应人资格7.1 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7.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用汽车生产商或经销商;7.
3、3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7.4 投标人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详情请查看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7.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报名及售标信息8.1 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 17:00 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用户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8.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
4、0 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现金缴纳至中心财务科上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9. 响应文件的递交39.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 9 : 00 (北京时间);9.2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 500 米路西民政局西端);9.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环境保护
5、局联 系 人:唐先生地 址:林州市长春大道 5 号电 话:0372-69065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928X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褚旭园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泰隆大厦 1311 室电 话:0371-67978566 186372584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796785279E(1-50)监督部门: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办监督电话:0372-6808856 4第一部分 谈 判 须 知5前 附 表项目 内 容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2013 年度林州市东姚镇圣源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物资招标范围:东姚镇圣源社区垃圾收集和
6、运输物资采购招标编号:LZYWZ2016-214 采购编号:LCGG-2016-296 质量目标:合格;交货期:20日历天;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用汽车生产商或经销商;3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4 联合体:不允许5 偏离:不允许6 踏勘现场:不组织7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提供电子版 U 盘一份8 签字或盖章:在需要盖章和印鉴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
7、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9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日历天6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7 时前以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在中心网上电子信息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入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无效。账号:261131438556户 名: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汇款单附言栏上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11 谈判小组人数:3 人(采购人及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 12 月 5
8、 日 9 :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民政局西端)13谈判时间:2017年 12 月 5 日 9 :00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民政局西端)14 招标控制价:532000.00 元15 付款办法:供货安装完成且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0%。16履约保证金:交付方式:银行转帐金 额:中标价的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通过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注册的基本账户交付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17 本
9、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181.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 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
10、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不得单独列项。2.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91.招标人与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有关谈判活动按下述地址联系:招标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372-6906538地址:林州市长春大道 5 号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褚女士电话:0371-67715639 18637258405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泰隆大厦 1311 室8一、总 则1. 工程概况1.1
11、项目名称:2013 年度林州市东姚镇圣源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物资;1.2 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1.3 招标范围:东姚镇圣源社区垃圾收集和运输物资采购;1.4 质量目标:合格;1.5 交货期:20 日历天;1.6 本次采购形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2.费用2.1 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 定义及解释3.1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而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2 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3.3 招
12、标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3.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3.5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 评标委员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活动工作的临时机构。3.7 日期:指公历日。3.8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9 投标语言:与招标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可以用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10 计量:在投标文件中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必须用公制标准表示。93.11 报价:均应
13、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12 质保期:1 年(如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免费更换受损物件)3. 合格的响应人3.1 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3.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用汽车生产商或经销商;3.3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3.4 投标人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详情请查看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谈判文件的组成5.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4、及按谈判须知第 7 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文件:第一部分 谈判须知及前附表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5.2 响应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图纸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响应人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资料的,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提 出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做 出 响 应 , 将 导 致 响 应 文 件 不 被 接 受 , 其 后 果 由 响 应 人 自 己 负 责。6.谈判文件的澄清6.1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 2017 年 12 月 4 日 12:00 分前在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6.2 招标人将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 17:00 分前以书面形式对响应人所提出的问题澄清统一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