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幼儿园处理违规教师制定的预案情况教育部网站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骚扰学生、遇突发事件不保护学生人身安全、收礼或有偿补课等十余项行为属于“违反师德”,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受处分时暂缓资格注册近年来,教师收礼、体罚、性侵学生,“范跑跑”等案例,严重影响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办法明确,这些行为今后都将受到处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等期限是24个月。办法指出,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前可申辩为了避免教师受到“冤枉处分”,办法要求,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在对教师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考虑到近来频繁发生的教师性侵学生案件,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处分决定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但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除外。此外,办法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