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人社中心公共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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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街道人社中心公共服务指南2目 录1、 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12、 失业金办理流程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4、 自谋职业保险办理流程345、 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流程35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流程367、 创业补贴申领流程388、 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流程399、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流程10、 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流程4111、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流程423就业创业证办理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就业创业证办理二、办理依据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2.青劳社2009 121 号; 3.青人社就2010 6 号; 4.青人社字2011 85 号

2、; 5. 青就业2014 10 号; 6.青人社字2015 35 号 ; 7.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 201426 号)附件: 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就业 失业登记及就业 失业登记证发放。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薛家岛街道人社中心(公共服务中心)长江中路 443 号 福瀛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四、办理流程1、办理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符合我市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的街道人社中心进行就业失业登记。2、初次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常驻证明)原件、二寸免冠近

3、照 2 张。其中,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需预先办理解聘备案,备案时提交用人单位盖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登记表。3、已办理就业创业证需做失业登记人员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常驻证明)原件及就业创业证原件。4、根据青岛市一体化信息系统中个人的就业和参保信息,核对和确认个人状态和参保记录,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失业登记。45、填写失业人员失业登记表。6、打印核发就业创业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七、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二)电话咨询:86872792。5失业金办理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失业金办理二、办

4、理依据1.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 年 3 月修正)第三十一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2.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 201426 号)附件: 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就业 失业登记及就业 失业登记证发放。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薛家岛街道人社中心(公共服务中心)长江中路 443 号 福瀛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四、办理流程1、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

5、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范围(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6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3、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青岛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足 5 年的,

6、每满 1 年,领取 3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8 个月;累计缴费时间 10 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累计。如果再次失业,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将前次应领未领的期限与新核定的发放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4、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填写解除终止动劳合同人员登记表,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持上述两表格和职工个人档案,到单位所在地区(市

7、)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核定本次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期限,领取失业登记通知单并转交劳动者。(2)由用人单位外网登录青岛就业网()我要办事板块远程申请,打印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权益告7知书转交给劳动者本人。(3)由劳动者本人带着失业登记通知单或者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原件、本人名字开户的工商银行卡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 就业创业证原件。变更申领失业保险金常住地的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常住地发生变更的,可持新的有效居住证明,到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人社中心提出变更申请。按季申报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2015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实行失业金按季申报、按月发放新模式。申

8、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只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4、7、10)的申领期内一次性申报当季失业保险金,由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按月比对申领人信息符合发放条件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在每季度其他月份中新增的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在新增当月或次月申领期内一次性申报本季度相应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对失业人员未按时在每季度第一个申报期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其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且暂停缴纳个人基本医疗保险金,其中,个人在季度内第二个月又按时申领的,应同时补办上一月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个人连续两个月无故未按时申领的,其为神灵的剩余失业金予以封存,待个人再次失业且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时予以合并计算,但累计月数

9、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8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七、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二)电话咨询:86872792。9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二、办理依据1.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 201119 号)“二.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针对上述人群,按照我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采用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申报、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初审、街道人社中心复核的程序,如实填写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见附件 1),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审核认定,并免费发放就业

10、失业登记证,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灵活就业 ,符合就 业困难群体范围的同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栏 目中注明 ”。2.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 201426 号)附件: 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其他公共就 业服务”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薛家岛街道人社中心(公共服务中心)长江中路 443 号 福瀛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四、办理流程1、认定范围具有薛家岛辖区内户籍或在常住地连续居住 6 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不含补缴月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协保登记的下列城乡劳

11、动者,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 满 4 0 周岁、男性年满 5 0 周岁的失业人员。(二)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10(三)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 1 8 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的失业人员。(四)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五) 农村大 龄失业人员。是指外出就业 6 个月以上返乡农民工,以及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 0 . 3 亩的人员中

12、,女性年满 4 0 周岁、男性年满 5 0 周岁的失业人员。(六)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女满 1 6 至 4 0 周岁、男 满 1 6 至 5 0 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 5 0 % 以下,且无人在二、三 产业 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八) 残疾失 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九) 协保人员。是指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协保证明的人员。(十) 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是指由市扶贫办提供的已建档立卡并纳入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的农村贫困人口。2、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向街道人社中心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其中,残疾失业人员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并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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