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为确保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 创 建活 动” )考评 的科学合理、客观 公正、公开公平,规范统一评选标准,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在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0 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33 号)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标标准体系。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 规 划纲要要求, 贯彻落实节约优 先战略,以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为核心,以评促建,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
2、树立新型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水平,调控、激励、引导地方政府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科学政绩观,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社会共识的形成,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 规 划纲要要求,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以评促建,一是评选一批模范县(市),在2实践中不断创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管理理论,丰富创建活动内涵,总结推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好模式和好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能力。二是形成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办法和措施,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管理水平,推动资源节约集约的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发挥节约集约利用
3、资源的导向作用,使节约集约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资源节约集约社会共识的形成,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三)基本原则。1坚持以资源管理为基础,以节约集约为重点。2坚持统筹兼顾,体现区域差异性及差别化原则,选择适当、适量、适中的指标项和标准值。3坚持简单易行,指标具有代表性、可操作、可量化,数据可采集。4坚持激励为主,体现激励、引导的特点,指标值可及、可达到。5坚持边试行边完善,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和创建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指标标准体系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指标标准体系包括土地资源、矿产
4、资源和综合性三大类考核指标,三者的权重按照3统一要求进行设定。其中土地资源指标根据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的特征,按照以下两类地区设置:类地区:指区域内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县(市)。对这类地区重点考核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状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类地区:指区域内主要为建设用地,基本没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县级区(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的区)。对这类地区重点考核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和挖潜状况。矿产资源和综合性指标在 I 类、II 类地区设置相同。土地资源(类)指标、矿产资源指标和综合性指标共同形成 I 类地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土地资源(类)指标、矿产资源指标和综合性指标
5、共同形成 II 类地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表 1)。4表 1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类地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指标类型 指标属性 考核项目 指标名称建设用地地均 GDP建设用地地均 GDP 增长率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土地供应率土地有偿使用率核心指标(权重 0.75)土地利用效率(权重 0.75)土地招拍挂率公众参与规划编制情况规划信息公开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土地规划执行度(权重 0.08)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护情况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耕地保护效率(权重 0.06) 耕地占补平衡表土剥离利用情况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地籍
6、管理落实率(权重 0.05)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率土地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土地违法线索处理情况土地资源指标(0.40-0.50)具体数值由部、省研究确定(无矿地区0.80) 一般性指标(权重 0.25)土地执法效率及违法情况(权重 0.06) 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5土地一般违法情况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矿山选矿回收率达标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达标率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制度建立及矿山储量年报完成率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权重 0.50)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执行情况规划编制情况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权重 0.10) 制度建设情况地方政府联合执法制度及联动机制建设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矿业权
7、人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权重 0.08)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钨 、锡、锑、稀土)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率核心指标(权重 0.7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权重 0.07)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纳率及保证金使用情况矿产巡查工作情况矿产违法线索处理情况矿产资源执法效率(权重 0.10) 矿产违法案件结案率矿产一般违法情况矿产资源违法情况(权重 0.08) 矿业权交易违法情况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开展情况矿产资源指标(0.30-0.40)具体数值由部、省研究确定一般性指标(权重 0.25)矿山土地复垦(权重 0.07) 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率6
8、矿山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矿山土地复垦表土剥离利用情况领导机构完备度领导机制主要领导重视度实施方案完备度方案设计实施方案落实率宣传报道程度舆论宣传宣传方案完备度管理制度完备度管理制度 干部考核挂钩度社会认知度公众满意度行动测评(权重 0.15)社会效果地方特色模式政务公开情况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综合性指标(权重 0.20)依法行政情况(权重 0.05)依法行政情况宣传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情况7类地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指标类型 指标属性 考核项目 指标名称建设用地地均 GDP核心指标(权重 0.75)土地利用效率(权重 0.75
9、) 建设用地地均 GDP 增长率土地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土地违法线索处理情况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土地资源指标( 0.40-0.50)具体数值由部、省研究确定(无矿地区0.80)一般性指标(权重 0.25)土地执法效率及违法情况(权重 0.25)存量建设用地违法情况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矿山选矿回收率达标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达标率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制度建立及矿山储量年报完成率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权重 0.50)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执行情况规划编制情况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权重 0.10) 制度建设情况地方政府联合执法制度及联动机制建设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矿业权人违法违规案件
10、发生率矿产资源指标(0.30-0.40)具体数值由部、省研究确定核心指标(权重 0.75)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权重 0.08)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钨、锡、 锑、稀土)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情况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率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治理恢复(权重 0.07)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纳率及保证金使用情况矿产巡查工作情况矿产违法线索处理情况矿产资源执法效率(权重 0.10) 矿产违法案件结案率矿产一般违法情况矿产资源违法情况(权重 0.08) 矿业权交易违法情况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开展情况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率矿山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矿产资源指标( 0.30-0.40)具体数值由部、省
11、研究确定一般性指标(权重 0.25)矿山土地复垦(权重 0.07)矿山土地复垦表土剥离利用情况领导机构完备度领导机制主要领导重视度实施方案完备度方案设计实施方案落实率宣传报道程度舆论宣传宣传方案完备度管理制度完备度管理制度 干部考核挂钩度社会认知度公众满意度行动测评(权重 0.15)社会效果地方特色模式政务公开情况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综合性指标(权重 0.20)依法行政情况(权重 0.05)依法行政情况宣传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情况9具体指标释义、数据来源及考核方法等详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考核办法,并由
12、国土资源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10附件 2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范围全国所有县(市、旗)和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的区。本考核办法中所提的“县(市) ”即代表考核对象范围内的所有县、市、区、旗,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团、场等。中山市、东莞市、三亚市、嘉峪关市等不设县的市,以及区级政府缺乏管理权,数据直接统计到市的,可申请整体参与考核。所辖区县全部达标的市(不包括副省级以上城市)可申请参评模范市。三沙市暂不参与考核。二、考核时点评价考核时点为上一年年末,即考核年年末。三、工作层次创建活动分达标和评优两个层次考核。达标是指在达标考核中达到本办法所规定的达标标准,评优是指在评优考核中达到本办法所规定的评优标准。申报评优的县(市)要求必须先达标。区域内不存在矿产资源或区域内各矿种全面禁采的,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定,可不对矿产资源指标进行考核。区域内存在矿业权的地区都应对矿产资源指标进行考核。四、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