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越溪乡七村东坑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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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宁海县越溪乡七市村(东坑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NHJH-2018-018发包文件业 主: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 (盖章)代理机构: 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时 间:二 O 一八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发包公告 .1第二章 竞包人须知 .4竞包须知前附表 .5一、工程说明 .13二、发包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4三、竞包文件的组成 .14四、竞包有效期 .15五、发包会议时间、地点 .15六、中包原则 .16八、中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17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 .18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1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

2、款 .25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5第五章 竞包文件格式 .76第六章 图纸(另附) .82- 1 -第一章 发包公告- 2 -第一章 发包公告受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委托,对宁海县越溪乡七市村(东坑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1、发包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宁海县越溪乡七市村(东坑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全村共 80 户,共 210 人;建设内容主要为砼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化粪池安装、终端处理系统等项目,竣工日期后 9 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及 9 个月的终端处理系统维护工作。招标工期:

3、100 日历天。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12999 元,发包价为 总价下浮 12%(即 638036 元), 【其中:出户管户内部分及外保温费用 88310 元(含规费税金)未下浮】 ,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2.1 竞包人资质:(1)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竞包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 竞包人须为关于公布 2017-2018 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 (宁资管委办20176 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4)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4、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5) 竞包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2.2 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 “宁波市建筑

5、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竞包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 -2.3 竞 包 人 配 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 宁 波 市 建 筑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中 审 核 通 过 。 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3 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 年内

6、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 宁 波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宁 海 县 分 中 心( http/:) 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 9 时(北京时间)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越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6、发包人: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内 联系

7、电话:0574-59956728 联 系 人:薛振杰招标代理机构: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路 103 号二楼 联系电话:0574-65579004联系人:金晓本- 4 -第二章 竞包人须知- 5 -第二章 竞包须知及前附表竞包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内 容说 明1.1 招标人名称: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 海 县 越 溪 乡 人 民 政 府 大 院 内联系人:薛振杰 电话:0574-59956728 1.2 招标代理人名称: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海县跃龙路 103 号二楼联系人:金晓本电话/传真:0574-655790041.3 项目名称 宁海县越溪乡七市村(东

8、坑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4 建设地点 位于宁海县越溪乡七市村(东坑自然村)1.5 工程造价 项目招标控制价 712999 元1.6 发包内容全村共 80 户,共 210 人;建设内容主要为砼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化粪池安装、终端处理系统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1.7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9 安全要求 合格1.10 工程类别按给排水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按浙建站定201623 号文件计取、民工

9、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 号计取。税金按 10%计取。二次搬运费、行车行人干扰费(除安装工程外)均按规定计入预算中。1.11 报价要求总价下浮 12%(即 638036 元), 【其中:出户管户内部分及外保温费用 88310 元(含规费税金)未下浮】竞包报价须与发包价- 6 -一致。1.12竞包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竞包人资质:(1)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竞包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竞包人须为关于公布 2017-2018 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 (宁资管委办20176 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10、,且未被清出该名录。(4)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5) 竞包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

11、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6)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竞包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竞 包 人 配 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7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3

12、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3构成竞包文件的其他材料竞包文件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1.14 保修期限 2 年1.15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1.16 合同价格 单价合同。1.17竞包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竞包人提交替代方案。1.18 分包 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发包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竞包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

13、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2.2 招标文件的质疑竞包人在 2018 年 5 月 10 日 16 时 30 分前对竞包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2.3竞包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 17:00 时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4竞包紧急通知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 17:00 时前投 标 书 的 编 制、递 交、开标时间3.1 竞包有效期 竞包截止日起 60 天内(含 6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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