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铁山港区2017年脱贫攻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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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北海市铁山港区 2017 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的通知(北办发 20163 号)精神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北发2016 24 号)及区委区政府 关于印发的通知(北铁发20178 号)的具体部署要求,在 2016 年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的基础上,制定 2017 年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精准帮扶”的方针,科学 规范,因地制宜,把握重点,坚持市抓总协调推动、县区为主体、乡镇村落实、部门做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解

2、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遵循精准扶贫的原则,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精准帮扶的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村到户、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2二、目标任务根据市委提出的在全区率先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区在 2016 年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 2017年我区脱贫攻坚的具体目标:(一)贫困人口脱贫摘帽目标。到 2017 年底,全区实现 718 户 2971 人的建档立卡在册贫困人口达到自治区设置的

3、“八有一超 ”脱贫标准,具体脱贫数量以自治区、北海市下达的任务数为准。详见附件 1北海市铁山港区“十三五”贫困人口分布及2017 年预脱贫计划统计表。(二)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到 2017 年底,全区实现 3 个贫困村达到自治区设置的“十一有一低于” 脱贫摘帽 标准,具体脱贫 摘帽数量以自治区、北海市下达的任务数为准。详见附件 2北海市铁山港区 2017 年预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计划分解表。三、工作内容(一)建档立卡,动态管理。1.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精准扶贫提供基础信息。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要求及自治区和北海市的统一部署,做好贫困户、贫困村建档立卡信息的数据更新和清

4、洗工作,进一步完善贫困户、贫困村建档立卡信息资料,并将有关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帮扶措施、帮3扶过程、帮扶效果等,进行归类统计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2.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有关信息变化情况,进行适时监控,抓好动态管理。各镇、村要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退出的贫困人口要按程序完善“双认定” 手续,对新申请或返贫人口严格按程序做好识别认定工作,及时记录贫困户家庭发生的人口自然增减现象,并在系统做好相应动态管理操作。(二)精准施策,确保实效。1.因户因人施策。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扶贫、医疗救助扶贫等帮扶工

5、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确定的贫困户脱贫摘帽“ 八有一超” 标准, 精准帮扶列入 2017 年预脱贫计划的 718 户2971 人的贫困人口。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1)帮助解决 171 户因病致贫和 66 户因残致贫问题;(2)帮助解决 93 户因学致贫问题;(3)帮助解决 9 户因灾致贫问题;(4)帮助解决 14 户因缺土地致贫问题;(5)帮助解决 28 户因缺技术致贫问题;(6)帮助解决 78 户因缺劳动力致贫问题;(7)帮助解决 237 户因缺资金致贫问题;(8)帮助解决 22 户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问题;详见附件 3北海市铁山港区 2017 年预脱贫户最主要致贫原因分类情况统计表。42.

6、因村施策。针对贫困村基本情况,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社会事业发展。按照自治区政府确定的贫困村脱贫摘帽“十一有一低于” 的标 准,重点抓好列入 2017 年预 脱贫计划的 3 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集体经济收入、基层组织和级村文化建设等以下几项工作:(1)解决通村和通屯(自然村)道路 30.85 公里。(2)解决 30 户饮水困难问题。(3)解决 460 户农村危房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245户,非建档立卡户 215 户。(4)解决 29 个自然村(或村小组)没有通宽带问题,126 户贫困户没有电视机问题。(5)解决 4 个 2016 年脱贫村及 2017 年预脱贫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问题,确保

7、2017 年底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2 万元以上。详见附件 4北海市铁山港区 2017 年预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基本情况统计表。(三)“一帮一联”,定点帮扶。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各有关单位的人员、资金、信息等资源优势,从落实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实现脱贫目标任务等方面,抓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定点扶贫工作。1.履职尽责,结对帮扶。继续落实“三二一结对” 和“四抓、五帮、六落实” 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在 结对 帮扶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协调抓好教育、医疗、低保等普惠政策的到户落实。5对因单位人员变动而需调整帮扶联系人的,要及时调整报备并记录更新。2、进村入户,开展帮扶。为确保

8、帮扶效果,贫困户帮扶联系人为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 8 次;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 10 次;为乡镇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 12 次。脱贫户对应帮扶联系人每年走访次数可适当减少,但不能少于贫困户对应帮扶联系人次数的一半。3、建立台账,精准帮扶。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重点做好贫困户(脱贫户)的“一 户一册一卡” 工作,即完善 贫困户(脱贫户)帮扶手册和帮扶联系卡,按月做好收入登记,按规定整理好每户档案。同时,要建立本级相对应的结对帮扶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整理结对帮扶工作有关的文件、表格、图片等材料,做到精准帮扶有据可查。四、帮扶资金的筹措落实根据年度脱贫

9、攻坚工作内容,在 2017 年实现 718 户 2971人和 3 个贫困村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初步测算共需投入各类帮扶资金约 12071.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扶持发展产业。(1)扶持扶贫对象发展到户产业项目。全区 2017 年预脱贫户中有产业发展能力的扶贫对象 718 户 2791 人,按照产业补助资金 0.5 万元/户计 算,需补助资金为 352 万元;全区 2016 年经“双 认 定” 达 标的有产业发 展能力的扶贫对 象 524 户 2145 人,按产业补助资金 0.1 万元/户计算,需补助资金为 52.4 万元,两项6合计需扶持资金 404.4 万元。 (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

10、合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库移民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2)扶持贫困村的贫困户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项目。扶持全区 3 个原计划 2017 年脱贫的贫困村的贫困人口 563 户 2411人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项目,按扶持产业补助资金 0.3 万元/户计算,共需扶持资金 168.9 万元。 (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发改局、农村信用社,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3)扶持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全区 2016 年已脱贫摘帽的 1 个贫困村和

11、2017 年预脱贫摘帽的 3 个贫困村,共 4个贫困村,按每个村扶持 10 万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计算,共需扶持资金 40 万元。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4)推行贫困户小额信贷发展产业项目。全区“十三五” 贫困户中,有产业发展能力并已经农信社评级授信的 1516 户全部给予小额信贷资金。其中,2016 年已放贷 848 户,放贷资金 4176 万元,2017 年需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201.12 万元;2017 年目标放贷 550 户,按每户信贷额 5 万元计算,需小额信

12、贷资金 2750 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132.44 万元,按要求落实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275 万元。综合以上,共需资金 3358.56 万元。 (牵头单位:7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农村信用社,区妇联、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5)扶持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产业项目。全区计划发展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产业示范村 1 个,2017 年需扶持资金约264.6 万元。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库移民管理局、农村信用社,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 镇党委、政府)(6)建设贫困村

13、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全区 3 个贫困村和部分面上村的产业基地配套设施,2017 年共需投资约 645.79 万元。 (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2.转移就业。通过转移就业帮助 56 户 233 人实现脱贫。按照每户一人、每人培训后经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需补助资金 3000 元(按行业部门确定的年度标准执行)计算,共需补助资金 16.8 万元。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扶贫办、工信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

14、府)3.教育资助。通过教育资助 634 人实现脱贫。学前教育保教共有建档立户子女 258 人,资助标准 1500 元/年,资助金额 38.7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共有建档立卡户子女 272人,资助标准 1250 元/ 年,资助金额 34 万元;高中免学杂费共有建档立卡户子女 104 人,资助标准 1400 元/年,资助金额 14.568万元;高中助学金共有建档立卡户子女 104 人,资助标准 3500元/年,资助金额 36.4 万元。 (按教育部门、扶贫部门确定的年度标准执行)资助标准测算,共需资助资金 123.66 万元。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

15、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4.低保兜底。通过低保政策兜底 136 户 555 人(全区 2016年经“ 双认 定” 达标的 贫困户中纳入低保的 96 户 362 人和 2017年、2018 年预脱贫户中有低保兜底需求的 40 户 193 人)实现脱贫。按照平均每人每月补助 139 元(根据民政部门确定的年度标准执行)计算,共需补助资金 430 万元。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5.医疗救助。通过医疗救助 70 户 286 人实现脱贫。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提

16、高农村贫困人口的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比例(具体按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的年度标准和要求执行),约需救助资金 300 万元。 (牵头单位: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6.村屯硬化道路。建设通村屯硬化道路 44.15 公里(其中 3个贫困村 30.85 公里,其他村 13.3 公里),共需投资 3218.5 万元。(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局、住建局、水库移民管理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97.人饮净化工程。建设人饮净化工程项目 1 个,共需投

17、资约 60.8 万元。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8.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3 个,共需投资约 119.6 万元。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9.稳固住房。解决好全区 460 户农户危房改造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245 户,一般农户 215 户。按照扶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85 万元/户 (具体按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和补助标准执行)计算,共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851 万元。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

18、:区财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10.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与薄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与薄改项目 6 个,共需投资约 1107.9 万元。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12.信息化设施。解决 29 个自然村未通宽带问题,共需资金 95.7 万元;解决 126 户贫困户无电视机的问题,共需资金 9万元,两项合计需资金 104.7 万元。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电信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1013.农村基层组织

19、建设。42 个行政村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 4 个贫困村区领导挂点、工作队长及第一书记联系工作经费,共需专项资金 496 万元。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镇党委、政府)14.“一帮一联”。全区 2015 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 1800 户 7447 人,按 0.2 万元/ 户安排帮扶责任人贫困户项目补助资金计算,共需专项资金 360 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 46.3 万元,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配套解决。 (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各镇党委、政府)(二)资金筹措2

20、017 年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建设项目共需资金约 12071.21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约 3593.96 万元(含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市本级专项资金 3229.69 万元(含市级财政安排到行业部门资金);政府新增债券资金 1339 万元;小额信贷资金2750 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 1053.86 万元;其他帮扶资金 104.7万元。脱贫攻坚工作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建设涉及到的交通、国土资源、水利、住建、文体广电、民政、体育、供电、扶贫、组织、教育、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水库移民、工信、旅游、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争取落实的中央和自治区行业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包括市财政本级投入到涉农领域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项目资金)与区本级落实财政配套专项资金和政府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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