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县赵堡镇陈家沟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官沟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温交易2015103 号采购编号:温政采 2015-96 号采 购 单 位: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 采 购 代理 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 -温县赵堡镇陈家沟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官沟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温县赵堡镇陈家沟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官沟路硬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县赵堡镇陈家沟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官沟路硬化工程2、项目编号:温交易【2015】103 号 采购编号:
2、温政采 2015-96 号3、招 标 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4、项目内容:拆除原垃圾收集坑并回填等;原水泥路面加宽,场地平整 495m2,石灰稳定土基层 495m2,水泥混凝土面 层 330m2;新修道路,场地平整 1736m2,石灰稳定土层 1736m2,水泥混凝土面 层 1488m2,;挖淤泥 412.5m2;土方 1936m3;浆砌石料 148.8m3。5、计划工期:20 日历天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本
3、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开标时间。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开 标前交纳。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开标前现金交纳。- 2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单位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
4、(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并提供 2015 年 4 月或 5 月份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注:以上均为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0391-64110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女士电 话: 156391149
5、96监督部门: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391-6193513 2015 年 6 月 12 日- 3 -一、谈判须知表序号 项 目 内 容1 采购人 温县赵堡镇人民政府2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温县赵堡镇陈家沟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官沟路硬化工程4 招标控制价 28.46 万元5 质量 合格6 工期 20 日历天7 谈判有效期 60 日历天8 分包/转包 不允许9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仟元整。递交时间:开标前现金交纳,请自带信封。2、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
6、标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10谈判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陆份,响应性谈判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1谈判文件的密封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性谈判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装在一个包装封袋中,密封口处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在响应性谈判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 年 6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黄河西
7、路 366 号)- 4 -13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应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的同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项目管理人(即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14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二、谈 判 程 序(一)开标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须知表”中规定的时间组织谈判;2、所有供应商应按时参加谈判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者将视为自动弃权;3、投标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并提供 2015 年 4 月或 5 月份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注:以上均为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三)谈判程序1、宣布会场纪律;2、介绍与会的供应商和有关人员;3、投标供应商各派出一名代表对各谈判方的谈判文件密封、资质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进行查验;4、经确认以上程序无误后,开始谈判。(四)
9、谈判顺序- 5 -谈判顺序:对符合开标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投标供应商,以签到的逆顺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按顺序,分别与每位谈判响应人就价格、商务、技术等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五)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或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2/3。(六)谈判文件的初步评审1、评标过程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2、评标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初步评审标准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且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10、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 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2000 元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一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一致谈判文件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二形式评审标准 响应性谈判文件格式 基本符合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6 -质量要求 合格商务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有效期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谈判文件的其他响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
11、质性要求的谈判小组依据以上初步评审标准对谈判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七)谈 判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谈判有关的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评审标准后,方可进行第二轮谈判。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八)评审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九)推荐和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
12、荐 1-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评审,并编写评标报告。(十)谈判结果的公示谈判结束后,谈判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十一)成交合同的签订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与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于成交供应商以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重新招标。(十二)争议的解决:双方友好协商;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十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
13、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 7 -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十四)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十五)其他补充内容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合同签订及条款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
14、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8 -1.1.1.7 图纸:指包含在
15、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
16、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3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6.2 款通知
17、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6.2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6.3 款、第 6.4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 9 -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2.1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1.1.5
18、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6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0.4 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 其他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