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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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南通市国土资源局2017 年 1 月I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2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22.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22.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22.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22.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33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3.1 应急指挥机构 .33.2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43.3 办事机构 .73.4 应急现场指挥部 .73.5 应急小组 .74 预防和预警 .94.1 预防措施 .

2、94.1.1 实行调查制度 .94.1.2 编制防治方案 .94.1.3 建立巡查制度 .104.1.4 发放“防灾明白卡” .104.1.5 落实值班制度 .104.2 监测与预警 .104.2.1 建立健全监测网络 .104.2.2 监测预警信息共享 .104.2.3 地质灾害风险预警 .114.2.4 预警信息发布 .11II4.2.5 预警响应 .124.2.6 预警响应转换和结束 .135 应急处置 .135.1 地质灾害速报 .135.1.1 速报时限 .135.1.2 速报内容 .145.1.3 续报要求 .145.2 先期处置 .145.3 应急响应 .155.3.1 级以上险

3、情应急响应 .155.3.2 级以上灾情应急响应 .165.4 扩大响应 .185. 应急结束 .186 后期处置 .186.1 灾后处置 .186.2 调查、评估和总结 .197 应急保障 .197.1 平台保障 .197.2 队伍保障 .197.3 资金保障 .197.4 物资保障 .197.5 技术保障 .207.6 宣传培训 .207.7 应急演练 .207.8 监督检查 .208 附 则 .208.1 责任与奖惩 .20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18.3 名词术语解释 .218.4 预案实施时间 .21附件 1 南通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组织体系框架图 .22附件 2 南通市突发地质灾

4、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23附件 3 南通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联络表 .24附件 4 南通市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汇总表 .26-1-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南通实际,编制本预案

5、。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特殊类土灾害、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中型(级)以上地质灾害。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3)属地为主,快速应对。建立健全按地质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

6、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2-做到快速、准确、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依靠科技,长效监测。充分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加强监测设备,研发监测平台,建立长效监测信息化网络。2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级)、大型(级)、中型(级)、小型(级)四级。2.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0 人以上(含 1000 人),或潜在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 30 人以上(含 30 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2.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500 人以上(含 500 人)、1000 人以下(不含 1000 人),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含5000 万元)、1 亿元以下(不含 1 亿元)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 10 人以上(含 10 人)、30 人以下(不含 30 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下(不含 1000 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2.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凡符合下列情

8、形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上(含 100 人)、500 人以下(不含 500 人),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5000 万元以下(不含 5000 万元)的地质灾害险情;-3-(2)因灾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10 人以下(不含 10 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500 万元以下(不含 500 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2.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下(含 100 人)

9、,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下(不含 500 万元)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 3 人以下(含 3 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下(不含 100 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南通市是由黄海、长江和淮河冲积形成,表土层厚,中间存在多层软土、砂土,狼山等五山是全区基岩唯一裸露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存在发生特殊类岩土灾害、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3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应急现场指挥部、若干应急小组等组成。3.1 应急指挥机构市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是全市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搜寻救助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政府领导下

10、,负责研究议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事宜,组织领导全市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工作。当发生较大(级)事件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发生特别重大(级)、重大(级)事件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4-成员单位:南通军分区(含武警)、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办(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计委、安监局、旅游局、宗教局、气象局、供电公司、通讯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我市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指挥、协

11、调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全市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进行应急反应各阶段的决策,向各成员单位和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向上级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情况,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请求邻近市的支援;决定应急经费安排、审定应急经费预算;开展其他相关重大工作事项。3.2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南通军分区:组织协调驻通部队(含武警)、民兵抢险救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做好险(灾)情的信息发布;指导应急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澄清不实信息;适时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市政府办

12、(应急办):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市发改委:协调救灾项目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灾毁工程修复所需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有关防灾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所属工业企业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负责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助通信保障工作和技术支持工作。-5-市教育局: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组织修复受损坏校舍或应急调配教育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组织调动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

13、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其他险情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接受、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建应急调查队伍和应急防治专家组,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

14、告险情、灾情。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危房及其附属设施和重要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查和抗震鉴定,指导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组织保护灾区市政公用设施,抢修因灾害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尽快恢复供水、供气等,保障灾区人民生活。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干线公路、干线航道等基础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6-醒目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负责组织车辆运送救灾应急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需转移灾民的紧急运输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坏的水利设施;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和通报。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地方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

15、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并对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按规定要求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危化品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生产,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市旅游局:负责协调组织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和旅游设施的保护、排险,修复被毁的旅游设施;开展游客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布设多要素自动观测站,时刻监测气象要素的特殊变化,逐步做好中期预测、临近预报、灾情实时监测。市宗教局: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

16、治工作,组织并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抢险及灾后重建工作。南通供电公司:负责灾区电力设施抢修,确保灾区电力供应。三大通信运营商:各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地通信畅通,保障通信人员和设施安全。县(市)、区政府:应设立本县(市、区)应急救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本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地质-7-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做好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后重建等工作。3.3 办事机构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主要职责:迅速了解、收集、汇总突发

17、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灾等方案;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应急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承办指挥部会务、文件起草与办理、应急值班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组;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3.4 应急现场指挥部市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指定并确定现场指挥部成员。被指定的现场指挥(员)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承担现场指挥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应急指挥机构的各项应急指令,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和损失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指挥机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及中止、终止行动的建议等。3.5 应急小组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9个工作组。其组成单位和职责如下:(1)预测预报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气象局、旅游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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