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篇学习 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范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在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中,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精神,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政治属性,提升服务功能,落实基本保障,努力让每一个党支部都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为新时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支部建在连上”是建党、建军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经过实践总结,“支部建在连上”逐渐完善,遂纳入 1929 年底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并形成定制,成为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延续至今。条例更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
3、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就是要根据条例新要求,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把党支部建好建强,把加强当支部建设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力求实效。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划化建设。首先,要扩大党支部的覆盖面。根据条例规定,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特别是要扩大非公企业与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其次,要根据条例新要求,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
4、届提醒督促机制,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条例精神在党支部落地见效,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三,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岗位。第四,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条例的新要求,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确保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充
5、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条例等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大党支部要坚持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教育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服务群众作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增
6、强服务效果,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和感召力。学习 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在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中,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精神,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政治属性,提升服务功能,落实基本保障,努力让每一个党支部都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
7、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为新时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支部建在连上”是建党、建军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经过实践总结,“支部建在连上”逐渐完善,遂纳入 1929 年底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并形成定制,成为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延续至今。条例更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
8、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就是要根据条例新要求,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把党支部建好建强,把加强当支部建设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力求实效。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划化建设。首先,要扩大党支部的覆盖面。根据条例规定,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特别是要扩大非公企业与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
9、工作覆盖面。其次,要根据条例新要求,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条例精神在党支部落地见效,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三,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岗位。第四,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条例的新要求,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确保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
10、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条例等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大党支部要坚持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教育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
11、。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服务群众作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和感召力。学习 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党历史上第一部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继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让国家更加繁荣富强,
12、加快实现中国梦的进程。条例的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社会基层单位发挥核心作用。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是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根基,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支部建设的机制,做到理论学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表率作用发挥在支部,真正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谨规范,切实增强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支部基层战斗堡垒的作用。条例的实施是新时代下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支部的
13、工作做出全面规范,切实提高党支部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有效覆盖,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为每一个党支部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引领,必将推动各级党组织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是新时代的重任,必须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面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把党支部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我们才能在新时代中获得新的机遇,取得新的成就。学习 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以习近
14、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又体现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对国有企业党委功能定位作出新规范。新党章不仅鲜明提出了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而且清晰规定了发挥领导作用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基础上,国有企业党委必须担负起“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大责任,党章将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同时,新党章增写了党支部的职责。党章
15、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对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都进行了细化,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对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八以来,作为基层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并不断向基层延伸,基层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显著增强,领导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确保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但作为基础组织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
16、用还不够充分,还存在着这样那样急需解决的问题,党支部建设需要不断加强。条例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为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战斗堡垒,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条例在第二章组织设置中规定“为期 6 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为期 6 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为数不少,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把支部建到各个符合条件的工地上、项目中。条例对党支部提出了 8 条基本任务,给党支部全面开展工作明确了具体内容。同时指出 10 个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要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指出国有企业中的党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
17、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为此,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国有企业要把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纳入党支部所在单位的绩效考评体系之中,作为综合经济建设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条例在工作机制方面,规定了党小组的划分及工作任务。目前国有企业党支部成立党小组还不是很普遍,并没有达到“三会”。应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在党支部内采用以企业科室(部门)为单位或单独或联合等方式成立党小组,设立党小组组长,按照党小组的任务开展工作,健全国有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
18、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组织生活。条例在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中指出,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目前,国有企业的党支部书记基本上都是由各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但在党支部期满换届方面还有待于规范化,特别突出的是存在延期换届的现象。为此,要按照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提前 6 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同时,做好党支部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审核把关工作。条例要求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通过提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党建工作能力,确保党支部工作取得实效。条例还要求基层党委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