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总论一、方剂与治法1.方剂与治法的关系1.1 治法为指导遣药组方的原则。1.2 “方从法出,法随证立”。方剂是体现治法的主要手段。1.3 方剂必须“针对病机,体现治法”。“以法统方”,包括以法组方、以法遣方、以法类方、以法释方。2.常用治法治法是针对临床证候所采取的治疗大法,临床证候的复杂性决定了治法的多样性,清代程国彭在医学心悟中将诸多治法概括为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法”。2.1 汗法是通过开泄腠理、调畅营卫、宣发肺气等作用,使在表的外感六淫之邪随汗而解的一种治法。适用于外感表证、疹出不透、疮疡初起以及水肿、泄泻、咳嗽、疟疾而见恶寒发热,头痛身疼等表证。使用汗法要注意:辨清病邪的性质;中病即止,慎勿过量;兼顾兼夹病证;不宜久煎。2.2 吐法是通过涌吐的方法,使停留在咽喉、胸膈、胃脘的痰涎、宿食以及毒物等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法。适用于中风痰壅,宿食壅阻胃脘,毒物尚在胃中,痰涎壅盛的癫狂、喉痹,以及于霍乱吐泻不得等,属于病情急迫而又急需吐出之证。使用吐法要注意:病位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