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分包管理细则一、 总 则1、为加强施工工程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并逐步实现企业由劳务密集型向技术集约型转变,公司特制订本分包工程实施细则。2、凡由本公司承包施工的工程,由于暂无施工设备、施工人员需要委托第三方施工或者因经营需要由业主指定委托第三方施工的非主体工程,如措施工程、附属工程、临设工程、临时工程、土石方工程及部分结构工程称为分包工程。分包工程必须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审批,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自行确定分包工程。3、分包工程可以是包工包料(含甲供主材)的双包形式(以下简称双包工程),也可以是包工不包料的清包形式(以下简称清包工程)。其中双包形式中可以自行采购主材,也可以由甲供主材(包括建设单位供应主材),但任何一种分包形式都必须在合同内明确,并按不同分包形式收取不同的管理费用。4、分包单位是公司施工的合作伙伴,应体现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原则。分包工程原则上都应通过招投标或议标比价后择优选择分包单位。5、分包工程的管理主体是项目部。其中分包工程合同预决算管理由公司经营部对口负责,分包单位准入及分包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