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师正确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有效防止和纠正学校及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过错行为,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根据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党纪政纪有关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法规制度的学校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言行,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2、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3、教育教学质量差,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4、有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言行不检点行为的;5、有工作作风不踏实、不遵守劳动纪律、服务意识不强,有令不遵守,有禁不止的行为;6、不按要求主动进行家访,粗暴对待学生家长的;7、不完成德育工作任务,导致本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