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行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的管理。第三条 施工现场监理行为,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施工进度、造价控制、合同履行等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的行为。第四条 上海市及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筑施工现场监理行为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其它有关规定。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第六条 监理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第七条 建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