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40301)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体育人文社会学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1掌握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宽广的文史哲类基础理论和系统人文社会学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独立从事体育人文社会学重大问题的研究能力。2熟练地查阅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具备电脑处理中英文文字处理和初步编程能力。3热爱体育事业,身心健康。二、研究方向1体育教育社会学2体育教育心理学3体育外交三、修业年限博士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 3-6 年。生源为 3 年制硕士生的全日制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非
2、全日制博士生或生源为 2 年制硕士生的博士生最低修业年限为 4 年。四、培养方式1博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导师群体智慧,确保研究生工作的落实。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实施博士生指导小组制度的规定 。2博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制定个人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并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3必修课程的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采用系统的理论学习、讲授与指导、研讨班等多种培养方式,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指导。4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 1 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在校内学
3、院范围以上公开做学术报告 2 次;通过联合培养方式,鼓励并创造条件资助博士生赴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访学、研修。5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鼓励无高校教学经验,且有志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兼做助教。五、课程学习1课程设置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博士生课程设置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60 3 秋季体育人文社会学及研究进展 60 3 秋季必修课导师方向课 60 3 春季第一外国语 2第二外国语 2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课 2春季秋季 选修一门教育心理学 60 3教育社会学 60 3教育哲学引导 60 3网球运动 40 2 秋季选修课高尔夫球运动 40 2 春季2
4、考核方式本专业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修课 75 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 60 分以上为合格。3学分要求博士生课程学习应至少修得 17 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 9 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8 学分。六、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在导师和导师集体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论文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和后期审查三次审查。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撰写文献综述,并公开发表学术论
5、文 1 篇后进行开题报告。博士生在入学 3 个月后应根据个人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查阅文献资料,初步拟定研究方向,拟定毕业论文题目,设计论文框架和结构。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工作,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理论意义、实际价值、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研究的思路与方法、研究的重点与难点、研究的基本条件、研究预期成果和可能的创新点等做出论证。最终确定论文题目和论文工作计划。中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学生在论文的撰写的过程中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作阶段性汇报,在导师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的结构、思路和观点。论文写作必须保证不少于 1 年的时间,以确保论文写作质量。后
6、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需在答辩前 3 个月提出申请,将完整论文提交导师,经博士生指导小组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提发表论文原件,发表文章具体要求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执行。七、毕业与学位授予博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具体办法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注:本方案自 2015 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附: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名单:组长:姜立嘉(东北师大体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成员:王家宏(苏州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周爱光(华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民治(首都体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永刚(广州体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于振峰(首都体育学院教授)柳海民(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于 伟(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 钢(东北师大体育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张 强(东北师大体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