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阿勒泰市乡村医生聘用及管理方案为了加强阿勒泰市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队伍管理,提高乡村医生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经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人员聘用一、 现已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热爱农村卫生事业,遵守有关制度规定,身体健康。 (三)乡村医生年龄要求不超过60周岁。二、 新进入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优先,同时具备第三条的其它规定。 三、 已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已享受职工退休养老待遇的,本方案实施前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均不能聘用。 四、 符合准入条件人员,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