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3年度乐旺小学营养餐工作责任追究责 任 书为了提高安全的防范意识,避免各类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发生,促使我校营养餐工作能顺利实施,确保我校建立一个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经下责任追究制度,望全体共同遵守,相互监督执行。一、 学校领导1、 以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加强营养餐工作的领导、实施、落实和监督,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2、 各行政领导按照领导机构的职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于自己的工作职责,因工作监督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采购员1、 采购员必须按照学校食品采购制度程序进行采购;2、 按照望谟县卫生监督局的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采购;按照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 按照采购流程进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资金安全。4、 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