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治联盛首阳山煤业报告、和责任追究第一节 报告一、事故报告程序(一)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或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矿长报告。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矿长报告。(二)矿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情况:1、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2、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煤矿安全监察局。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具体、地点应当准确、事故现场的情况应当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