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1.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规,及太原市煤气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和员工。3职责按照事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负责对一般性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公司负责对较大、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并执行上级部门的责任追究处理意见。4管理内容和要求4.1对事故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事故责任。4.2下列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本制度第五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4.2.1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责的;4.2.2人事劳资、教育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没有及时到位,致使岗位人员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4.2.3计划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对新项目进行安全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