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的有关要求。本规程适用于以玻璃窑炉为熔化设备的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含医药、电子玻璃等)工厂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工厂的生产、维护和管理。本规程适用范围不包括玻璃深加工部分。2引用标准2.1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2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3JCJ0490平板玻璃工厂工艺设计规范。2.4GB652886玻璃生产配料车间防尘技术规程。2.5GBJ21187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基本要求3.1一般要求3.1.1玻璃生产企业应达到该产品相应的经济规模,为采用先进的配料、熔化、成形、检验包装及贮运技术装备创造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素质。3.1.2玻璃生产应采用切合实际、经济合理、职业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的先进技术和措施。在新建、扩建和改造的工程项目中必须执行主体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