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蒙古汇能集团新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消防管理,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库房、罐区等物资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三条 仓储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储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五条 库房、罐区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 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物品入库验收制度、仓储物资管理制度、出入库程序、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