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青海大学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方案 为大力促进青海大学学生会的发展,努力开拓学生会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觉悟高、作风正、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经青海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商议决定,在学生会内部开展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评选方案。1、 评选委员会本次“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工作设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朱俊龙主席担任,其余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各部部长为评委会成员。评选结果由评委会审定通过后,方可正式公布生效。二、评选范围及名额:1、评选范围:青海大学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2、评选名额:本学年评选出青海大学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按总人数10%的比例(四舍五入)评选。三、评选条件及标准:思想品德(10分):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学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满分4分。2、团结学生会各成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满分3分3、积极维护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