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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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激励普通高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由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中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中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章 奖励标准、范围、基本条件第四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获奖者每人 1000 元。第五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普通高中学校品学兼优的高中二年级学生。第六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基本申

2、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学生中具有较好的表率带头作用;(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具有创新精神。第七条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广 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遵守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第三章 名额确认与下达第八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名额按当年全省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千分之一以内的比例确定。第九条 每年 3 月底前,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与省教育厅将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名额逐级下达全省各地普通高中和省属普通高中

3、。一般每所学校分配名额不超过 2 名。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第十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校在接到名额分配方案后应在学生中组织为期不少于 10 天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师生了解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申请、推荐、评选等程序,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报名。第十一条 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与省教育厅设立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第十二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 4 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 6 月底前评审完毕。第十三条 根据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条件,普通高中学生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1)。

4、第十四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每年 4 月 10 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和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 4 月 30 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于 5 月20 日前将复核后获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候选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汇总(附件 2),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与省教育厅于 7 月底前组织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理事会确认后公告。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与管理第十五条 获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学生

5、名单经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理事会确认后,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在当年底前将奖金直接汇到获奖学生所在的学校,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全额发放给获奖学生,组织签领, 并将签领表扫描后发到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电子邮箱:,同时颁发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联合签署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 参评单位应坚决杜绝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由评审委员会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已发放奖学金及证书的责令退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第七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

6、法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附件:1.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2.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2016 年 4 月 28 日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 5次会议修订)附件 1: 编号: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所在城市 学 校 姓 名 填表日期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印制1 年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高中入学时间 现读班级 政治面貌 照片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何时何地何种奖励奖项名称授奖单位(填写位置不足请另附纸页)典型事迹与综合表现(由学校填写)(填写位置不足请另附纸页)公示时间 、结 果及学校意见(填写此栏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真实有效)校长签名:学校公章:年 月 日注:1.学校和家庭地址请注明所在省、地(市)、县(区、乡镇)、村(路)、组(弄、号、室)。2.省属普通高中编号由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编制,其他由各地级市教育局主管部门编制。3.评审工作投诉电话:020-87752332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年 月 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广东省宋庆龄 基金会 代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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