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对采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管理的企业(单位)(如下简称“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税务执法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稽查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对采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管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稽查工作。本指南中提及的“账”是指纳税人用于记录其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纸质或电子设备等有形载体。对于记录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在纸质载体中是以书写或打印成字符的形式体现,在电子设备存储介质载体中则是以数据库类型和文档类型等电子文件的形式体现。第一章 预案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预案是实施税务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实施税务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般由检查部门负责。检查部门接收到涉税案件时,必须认真做好预案工作。一、相关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