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安全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为加强本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保护财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凡本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之规定。二、工程项目被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表彰或被评为“安全文明工地”的,公司将给予项目部3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三、工程项目被工程所在地区、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表彰或被评为“安全文明工地”的,公司将给予项目部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四、工程项目安全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奖不惩。五、工程项目经检查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文明施工”极差、差、较差的工地,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地,公司对该项目部处予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六、在公司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资料等指导检查中,如发现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违规行为的,由公司检查人员当场对违规的现场管理人员处予每次100元人民币的罚款;施工现场工人有违规行为的,由公司检查人员当场对违规的现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