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现对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修订。第二条 坚持高水平、 强激励的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奖励原则,鼓励多出高质量、有影响的科学研究成果。第三条 科研奖励对象为学院在职教学和管理人员,其科研奖励申报必须是本院职工取得的冠有学院名称的成果。第四条 本奖励办法奖励范围为:科研论文与著作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奖奖励、 艺术作品获奖奖励。另专利奖励见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专利申报和奖励办法(院办通201313 号)。 第二章 科研论文与专著奖励第五
2、条 科研论文奖励是针对学院在职教职工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学术论文,奖励论文需公开发表在具有“ CN”、“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其他发表在各 类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增刊、网刊上的论文不予奖励。奖励标准见下表:序号 论文级别或收录数据库 奖励标准:元1 Nature或Science刊物上的 论文 100 0002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 (EI 不含 CA 收录论文)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新华文摘(全文)10 0003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 50002中文
3、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4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20005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大学) 10006 国内其他普通本科学报(一般学院) 8007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学报 200注:1、针对学院在职教职工为第一作者、第二署名 单位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学术论文,奖励金额按上述标准的 50%执行;2、申报奖励时一类、二类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3、所有申报奖励的论文必须上交一份论文原件,由学院统一保存。第六条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收录,按最高奖励标准
4、发放,不重复奖励。第七条 学 术专著( 译著)是指以学院在职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并由我院作者完成该书 60%(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 术专著、 编译、译著。学术专著和学术著作是以多篇学术论文或研究课题为支撑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性著作。奖励标准见下表:序号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元学术专著 5000编著性的学术著作 3000专业性学术著作的译著 30001 出版专著一般性学术著作的译著 20002 报纸 国家级报纸(理论版) 15003 学术会议论文 EI 收录(CA) 1000注: 1、一般性编写书籍、一般的汇编性读物和非学术性译文不予奖励;2、学术专著、学术著作或学术性著作译文等,必 须经 院学术
5、委员会不低于三分之二成员认定;3、申请著作奖励的老师必须无偿上交两本给学院(图书馆馆藏 1 本,科研处存档 1 本)。3第三章 科学研究成果奖奖励第八条 科研成果奖是对所获得的科技成果和社会科学成果的奖励。申报科研成果奖第一完成单位是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第一负责人或独立完成人是学院教职工。如科研成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是外单位,在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任务书中填有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教职工为主要完成人(第二、第三),并且在获奖证书上有本人姓名的,依据下列奖励标准同等级别奖励金额减半后按人均比例奖励。第九条 科研奖励以获奖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公告或证书为准,同时获得国家或省市等级的科研成果,按最高奖计
6、算,不重复发放,奖励标准见下表: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元)一等奖 50 000国家级二等奖 30 000一等奖 10 000二等奖 8 000省部级三等奖 6 000一等奖 5 000二等奖 3 000市厅级三等奖 1 000一等奖 800二等奖 500校级三等奖 300上述各级科研成果的认定标准依下表为标杆:类别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类国家级 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图书奖省部级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省部级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省“五个一工程”奖4其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市厅科学技术奖 市厅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市厅级 在科技部登记注册的但不
7、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一级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校级 校级科研成果奖注:1、论文、著作等获奖非上述成果认定范畴的学院参照校级奖励标准执行。第四章 艺术作品获奖奖励第十条 艺术作品奖是对学院在职教职工作品在音乐、美术比赛中获得的突出成果的奖励。奖励标准见下表:等级 奖励标准:元 等级参照标杆一等奖 3000 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二等奖 2000 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国家级三等奖 1200 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一等奖 1000 省委宣传部、文化厅、教育厅
8、、省文联、省美协二等奖 800 省委宣传部、文化厅、教育厅、省文联、省美协省级三等奖 600 省委宣传部、文化厅、教育厅、省文联、省美协一等奖 500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二等奖 300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市级三等奖 200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注:1、获得优秀奖励的一般不给予奖励,如 该奖项未设一、二、三等而只 设优秀奖,则按该类奖项的最低奖金给予奖励;2、参展作品参照省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例如,国家政府部 门举办的参展作品按省级一等奖奖励,中国美协等举办的参照省级二等奖奖励,省美协举办的参展省级三等奖奖励。第五章 奖励程序第十一条 学院每年集中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成果进行奖励。5第十二条
9、 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必须个人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成果,并附上正式出版物、奖励证书及其他必要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第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查后,报院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核后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院领导批准后,予以奖励。第十四条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教师所申报各类科研成果,如有学术造假,学院将追回奖金。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同一项目以多种形式发表、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层次奖励核发奖金,不重复奖励。集体 奖的奖金应按贡献大小集体研究分配。第十六条 科研奖励为年度奖励,各类申请奖励时间从当年 1 月1 日至 12 月 31 日,申 报奖励一年一次。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科研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